工伤二次医疗费用谁来负责
手指骨折在指定医院做了手术,但术后效果不好,现在仍不能回弯,影响生产生活,现在我准备再做一次手术。请问第二次手术费能认定是工伤吗,能报销吗?
答复:应当经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审批同意。
【工伤复发】工伤职工工伤复发,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:
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,在停工留薪期内,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,由所在单位支付。
治疗工伤的医疗费,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。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。
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,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%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。
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,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。
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,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,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。
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;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%。
上一条:
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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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单位能否收取员工押金?